2007年10月26日 星期五

【另類同學會】--- 回應“小樹之歌”之『我們這一班』與 『他不重他是我兄弟 』


唉!
怎麼今年感傷的事情特別多!

看到郭同學的照片好像有似曾相識的感覺,
你的同學們不就像我的弟弟或學弟般親切嗎?



我與你們「市政建築」特別有緣,
歷年來,
沒有認識100個,少說也有80個,
關係從親人(妹妹、弟弟)到親戚(妹夫),
從同學到學弟、學妹;同事到朋友,
從同業到學生……等等都有。



所以今天才會感同身受,
在此,除了對郭同學表達最誠摯的哀悼之意,
也祝福他的家人,
並祝福大家一切安康。

平時多與同學聯絡,多開同學會,
但這種【另類同學會】還是少開為妙。




還有“小樹之歌”你稱你們「5年級」末段般的同學會
是「胖了,老了,禿了,就是一群毆吉桑歐巴桑的聚會」
那我們「4年級」班就更不好意思召開了,

我看大家用電話打打屁就好了!

“小樹之歌”之『我們這一班』與 『他不重他是我兄弟 』原文連結

我們這一班

他不重他是我兄弟

2007年10月6日 星期六

『童言童語』選輯No.1- 爸爸堅固又耐用!


女兒「心」剛滿4歲,常有逗笑之童言童語出現。

今天刮柯羅莎 強烈颱風,昨天夜裏,風就很大了,

從媽家回來,抱著她,

她把我摟得緊緊的,深怕被風吹走似的,

她忽然爆出一句:
「爸爸堅固又耐用,都不怕颱風吹」。

聽完先哈哈大笑,緊接著一股「暖意」湧上心頭,

她形容對我的感覺,

正是所有小朋友對爸爸的「依賴」及對爸爸的「安全感」之讚美吧!

2007年10月1日 星期一

Happy Birthday! Dear Father!



Happy Birthday! Dear Father!

2007年9月27日 星期四

Happy Birthday! 寶貝女兒!





Happy Birthday! 寶貝女兒!

2007年9月15日 星期六

Happy Birthday! 純純の愛

Happy Birthday! 純純の愛

2007年9月1日 星期六

生日快樂!大伯「明德」先生!

生日快樂!大伯「明德」先生!

罰的還是消費者的錢 ─ 新聞評論:統一、味全、光泉鮮乳聯合漲價 公平會重罰幣1150萬

罰的還是消費者的錢



每一家罰個3、4百萬而已,根本「不痛不癢」,
因為這個月漲價所賺的錢,「數倍於罰款」,
乳品公司所繳的罰鍰,還不是來自「消費者的荷包」,
「公平會」的懲罰「公平嗎」?

消費者當冤大頭所損失的錢要「向誰追討」?
公平會能令這些公司「降回原價」嗎?
甚至更優惠於原價以「補償」消費者嗎?
我很懷疑!

不用懷疑,據報載:
已漲價的鮮乳,公平會「無權」要求「降價」。

請問這樣的罰鍰「有何意義」?
一罰再罰,終究還是「罰消費者的錢」罷了!

報載原文:
2007.08.30
統一、味全、光泉鮮乳聯合漲價 公平會重罰幣1150萬

【中時電子報林淑玲/台北報導】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三十)日決議,統一企業、味全食品公司及光泉公司於,今年八月一日同時調漲鮮乳銷售價格行為,已經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依同法第41條前段規定,要求業者必須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各處450萬元、350萬元、350萬元,總計達1150萬元的罰鍰。

公平會是因在七月間看到媒體大幅報導,農委會調高現行生乳收購價格,導致國內三大鮮乳業者,將於八月一日調漲鮮乳銷售價格後,迅即主動就相關情事立案進行調查。

根據公平會調查結果,統一、味全及光泉是我國鮮乳市場前三大業者,市場占有率合計近八成,具有顯著市場優勢地位,而且公平會從民國八十八年之後,每年都邀集這三大業者開會說明該會執法立場,他們應該均已充分知悉公平交易法的規定,負有防止同時漲價行為發生的義務,可是這三大業者卻能防止而不防止,違背市場自由競爭的本質及精神,損及消費者利益,已屬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

由於這三大業者已承認於八月一日調漲鮮乳售價,且均已發函通知下游廠商,公平會在審酌被處分人等違法行為之動機、目的及預期之不當利益等相關因素後,決定各處450萬元、350萬元、350萬元,總計達1150萬元的罰鍰。

公平會鄭重呼籲各行業者,目前正值多項重要民生必需品及原物料價格上漲,消費市場民眾心理普遍不安之際,各行業者應自行參酌本身各項營運成本及條件,在不同通路或依不同促銷方案各自反映商品售價變化,彼此相互競爭。若有業者藉機從事人為操縱價格或有其他不當影響市場運作的行為,將有影響國民生活安定並阻礙全體社會經濟發展之虞,一旦經該會調查並獲有具體違法事證者,立即予以嚴懲,罰鍰最高可達2500萬元,決不寬貸。


中國時報 2007.08.31 
鮮乳同日漲 3業者重罰1150萬朱武智/台北報導

統一、味全、光泉三大知名鮮乳業者今年八月一日同時漲價,漲幅六%到廿%間。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昨天以三家業者違反《公平交易法》、同時漲價為由開罰。統一罰四五○萬元,味全與光泉各罰三五○萬元,合計罰款總金額一一五○萬元。

這也是公平會首次對鮮乳業者的漲價行為開罰。但已漲價的鮮乳,公平會無權要求「降價」。

公平會說,三家乳品業者市占規模高達八成,必須負起公平法之防止同時漲價的「義務」。但業者置之不顧,「能防止而不防止」,違背市場自由競爭的本質與精神,並損及消費者權益。

市占共達八成 足以影響公平交易

公平會在上周就討論此案,但與會委員意見不一。主要爭議在於,三家乳品業者雖「同時」訂八月一日漲價,但彼此間沒有「聯合」互通聲息,漲幅也不同,未牴觸公平法第十四條的聯合行為。

但昨天再次討論,委員認為,三家業者市占規模高達八成,若同時漲價,「足以影響交易秩序而有失公平」,符合第廿四條規定,於是裁處。

公平會調查,九十五年度,統一乳品市占率廿七.七九%,味全廿六.二%,光泉廿五.七五%。今年八月一日起,統一鮮乳漲幅十一%到廿%,味全六.七%到十六.七%,光泉九.四%到十六.三%。

統一罰最重 味全光泉各三五○萬

公平會委員周雅淑表示,從民國八十八年起,公平會就與這三家業者研商決定,切勿在同一時間漲價而違反公平交易,業者也都配合遵守。今年三家業者卻各自發函通知下游通路商、經銷商,八月一日調漲售價。

周雅淑強調,除了公平法第廿四條可對三家業者開罰,《行政罰法》第十條、《刑法》第十五條也有類似精神;就像大人明知菜刀可能傷人,要拿給小朋友玩時,須告知小朋友其危險性。三家鮮乳業者明知其同時調漲價格將影響公平交易,依法可採「暫不漲價」、「各自依經營成本決定漲價時間」等措施,卻都沒做。

周雅淑說,業者若不服,可提出訴願;若業者未來仍要漲價,公平會視是否違反公平法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