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9日 星期二

以後搭飛機吃不到泡麵了!

【聯合報記者 陳嘉寧/攝影】

據報載:華航與長榮將取消飛機上泡麵供應服務,
看完報導,整理出其理由是:
1. 原物料高漲
2. 油料爆漲,減水、減重,為省油
3. 泡麵大廠西移大陸
4. 機上服務麻煩
5. 老外怕聞「泡麵味」

以愛吃泡麵的台灣人來說,不太能接受其理由,原因如下:
1.『原物料爆漲』— 因全球麵粉上揚,以米漢堡取代泡麵建議以「統一肉燥米粉」取代。
2.『油料爆漲,減水、減重,為省油』— 沖泡麵要用水吃完漢堡也要喝水,而且漢堡不比泡麵輕。
3.『泡麵大廠西移大陸』— 但根還在台灣,以台灣現有生產線供應,綽綽有餘。
4.『機上服務麻煩』 泡茶、沖咖啡不麻煩嗎?
5.『老外怕聞「泡麵味」』 很多人對咖啡味道及酒味也很反感。

當一項「受歡迎的服務」或「已成習慣的服務」將被取消時,一定會造成某種程度的不便或反彈;但仔細想想,也沒那麼嚴重,因為要考量這項服務是否屬「必要性的服務」,或是屬「額外的貼心服務」,泡麵當屬後者,因為不是「正餐」,而是「宵夜、點心」,而且坐飛機不過幾小時,最多十幾小時就過了,況且不是天天在搭飛機。當年飛機全面禁煙,老煙槍們不是也熬過了嗎?何況航空公司也提供了替代品,並沒有取消「宵夜、點心」服務,只是更換「服務內容」罷了。

不過愛吃泡麵的台灣人,殷切盼望:當原物料及油價下跌時,能回復泡麵供應服務,以解思念家鄉味之饞。或許航空公司可以考慮,短期內以「泡麵服務」結合「Mileage Plus」的優惠方案。
以上,只是筆者針對航空公司所提出,取消飛機上泡麵供應服務之「理由」,所作之看法與回應,純為茶餘飯後消遣之用。










轉載《台灣旅客的最愛 機上泡麵將走入歷史》
【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08.09.09】
搭飛機最受台灣旅客歡迎的「夜來香」—機上泡麵即將走入歷史!華航與長榮面對原物料高漲,加上泡麵大廠西移大陸,過年後機上擬不再提供泡麵;但華航強調以後長程線,將與摩斯漢堡合作,推出米漢堡當消夜,熱食服務不打折。
華航、長榮的機上泡麵,過去每個月至少提供數萬碗,如今要跟乘客說拜拜,讓很多長程線旅客依依不捨。雖然航空業者說,如此做不但可省水減重,更有空服員直指將「遠離噩夢」,但偏愛這一味的民眾信誓旦旦地說,機上吃泡麵就是有種難以抗拒的「暗室下美味與趣味」,以後要自己帶上機吃。
航空公司上半年虧損慘重,業者為了省油、減重,第一步就是大砍自家的機上雜誌,華航原本每個座位都提供購物、華航月刊與機上娛樂系統三種雜誌,現在為了減重,後面兩種取消,只留下十分之一供旅客輪流取閱。
下一步是取消機上泡麵。華航行銷服務處指出,原本幫華航代工機上泡麵的工廠年底將西進大陸,加上機上泡麵不附醬料包,得先客製化放進麵裡,代工廠嫌麻煩將不再續約,加上少了泡麵,長程飛機可以少帶一些水,華航可能順勢讓機上泡麵走進歷史。
長榮從今年四月起,除了最高等的桂冠艙外,也不再提供機上泡麵,未來也將全面停供。被視為長榮三寶的元氣泡麵因在網路狂銷導致斷貨,現在連網購都已經走入歷史。
雖然泡麵是台灣乘客的最愛,但航空公司指出,泡麵卻是很多空姐的噩夢,許多客人為了搶泡麵常常態度不佳,有的嫌熱水不夠燙、有的連要好幾碗,空姐一不小心還會燙到自己或客人,所以泡麵幾乎成為空服員的「麻煩製造者」。
此外,很多歐洲客很怕聞到泡麵味,所以華航飛法蘭克福、阿姆斯特丹、羅馬等歐洲線,早就不供應機上泡麵,華航目前只剩下半年存貨,等這批泡麵消耗完後,明年春節後將不再提供。
華航計畫十月起與摩斯漢堡合作,推出以東方米食為主的米漢堡系列,做為長程線消夜,不但可取代原本冷冰冰的三明治,也將彌補沒有熱騰騰泡麵的遺憾。
另則 轉載《機上泡麵史 ─ 早期一機限3碗 只供素食者》
【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08.09.09】
機上泡麵的吸引力,連空姐都難抗拒!華航空姐就承認「簾子拉上後、忍不住會偷吃!」這種念頭在冬天時更強烈,尤其搭經濟艙的乘客不易喝到湯,一杯又嗆又辣的泡麵,往往比傳統機上餐更搶手。
華航空服處副理潘文琮回憶,華航機上泡麵已有近廿年歷史,最早是為了供應素食旅客,且每趟飛行只限攜帶三碗,當時非常珍貴,但沒想到泡麵在機艙內香味四溢,一發不可收拾,越來越多乘客也想來一碗,甚至變成搭機時必備享受,華航就開始大量供應。
華航資深空姐指出,一開始只是在長程線的夜航時提供,常有人睡夢中被旁邊的泡麵香給香醒,她說,那種在高空冷氣吹襲下,在一片黑暗中醒來,突然送一杯泡麵到眼前,可完全品味「泡麵口感的極致」。當時還只是有要才給,到後來幾乎每人都要求來一碗時,華航乾脆用推車送泡麵出來,也方便直接倒熱水。
以前華航飛溫哥華等北美線時,泡麵最搶手,因為很多台灣留學生藉此滿足家鄉味,有些人一趟就吃了四、五碗,聞到別人吃香喝辣,這個也要,那個也要,整個機艙都充斥泡麵味。
她笑著說,有時連幫忙泡泡麵的空姐也擋不住誘惑,在服務完客人後,簾子一拉自己也來一碗,那種與客同尊的滿足感難以言喻,不過她強調,華航規定很嚴格「得客人吃剩有多餘的才能享用」。



2008年9月2日 星期二

賀! 駕照回復--因罰鍰沒繳納被註銷牌照、駕照者,自97年9月1日起,得繳清罰鍰,申請核發牌照、駕照


總統於97年5月28日修正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5條第2項條文規定:「於95年6月30日前,10年內,汽車所有人、駕駛人因違反本條例第65條第1項第3款修正前罰鍰不繳納,經易處吊銷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得於5年內繳清罰款後,申請核發。」,並經行政院核定自97年9月1日起施行。因為此條例修正而受惠者,全國約有27萬人,本人是其中之一。

我幾年前因「年幼無知」,給朋友 ”C君” 當「人頭」去買車,偏偏C君是位很不守交通規則的人,身為車主的我一天到晚有接不完的罰單,我把罰單交予C君去處理,沒想到他愛繳不繳,積欠達數萬元之罰款,我的下場是:欲至監理所換駕照,始被告知駕照已被註銷,在這之前,車子已過戶給他,他也繳清罰款,但一切都已來不及補救。


我想說的是:

1.駕駛人駕照被註銷,而不被告知 - 執法「蠻橫」。
2.處罰過重,不符比例原則 - 有人因忘了繳納路邊停車三百元罰款,而被註銷駕照。(罰款未繳大可移送強制執行,不一定要以註銷駕照為手段。 )
3.以車罰人,屬「不當連結」之處罰手段,因為車主不等於駕駛人。
4.舊法之罰則屬行政命令,曾被民眾申請大法官釋憲,而被裁定該命令違法。
(憲法保障人民在法律上的地位平等與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且除為防止妨害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
5.感謝立委陳根德、楊麗環等人提案修正。
6.「惡法」擾民又傷財,立法不能為達處罰目的,而不擇手段;而錯誤的手段,更難達到目的。
7.當了太多年「沉默認命」的「無辜者」,應扮演更積極的「打抱不平」、「伸張正義」的公民,因為現今政府還有許多不合理的法令待修正。
8.最重要一點:不要當「人頭」更不要幫人「作保」。

轉貼 交通事件裁決所2008.09.01公告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新聞稿發稿日期:97年9月1日發稿單位: 積案催收課聯絡人: 張積雄聯絡電話: 23658270轉411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
【因罰鍰不繳納被註銷牌照、駕照者,自97年9月1日起,得繳清罰鍰申請核發牌照、駕照
  民眾於85年7月1日至95年6月30日間因罰鍰不繳納,經易處吊銷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得自97年9月1日至102年8月31日止,繳清原易處吊銷駕(牌)照罰單之罰鍰及其他未結案之罰鍰後,申請核發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
  總統於97年5月28日修正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處罰條例)第65條第2項條文規定:「於95年6月30日前,10年內,汽車所有人、駕駛人因違反本條例第65條第1項第3款修正前罰鍰不繳納,經易處吊銷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得於5年內繳清罰款後,申請核發。」,並經行政院核定自97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條文適用範圍為85年7月1日起駕駛執照或汽車牌照因交通違規罰鍰不繳,而遭易處註銷者。惟駕照或牌照因吊扣、吊銷處分未到案,而遭註銷者,例如酒後駕車、吊扣期間駕車等,不在此限。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本項申請應先向當時受易處吊銷處分時車(駕)籍所在地之公路監理機關申辦(不受理越區申請),由其審核是否符合本條文要件,如符合者,於繳清所有違規罰鍰(含該筆註銷駕照或牌照之違規案件及其他違規案件)後,方得向該管之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核發駕照或牌照。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為讓民眾儘速辦妥相關手續,特別提醒民眾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適用本項條文之案件:
自85年7月1日至95年6月30日止因罰鍰不繳納,經易處吊銷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
二、本市受理之案件:
以受易處吊銷處分時車(駕)籍所在地為本市者(不受理越區申請)。
三、建議本市案件之申辦地點及時間:(詳如
附件
四、申請核發駕照者應附文件:
(一)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証。
(二)最近拍攝之1吋相片2張;年滿60歲申請職業駕照者,請附3張相片。
(三)汽車駕駛執照費新台幣200元整。
(四)職業駕照申請核發,請先依規定完成體檢。
五、申請核發牌照者應附文件:
申請核發牌照所需檢附之文件隨情況不同而異,請至臺北市民e點通(
http://eservice.mytaipei.tw/)項下「交通類-監理-行照業務-汽(機)車繳〈吊、註〉銷牌照申請重領」查詢,或洽本市監理處詢問。
為便利民眾先行初步審核是否符合本項條文規定,車(駕)籍屬本市之民眾可至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網站(
http://www.taotaac.taipei.gov.tw/reissue/)查詢,請民眾多加利用(駕照以鍵入身分證字號查詢;牌照以鍵入車牌號碼查詢)。
如有任何疑問可至該所網(
http://www.judge.taipei.gov.tw/)查詢,或電洽該所服務電話:02-23658270,按9,或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我們有專人為您服務。

2008年8月15日 星期五

剖析 陳水扁:「良心告訴我,不能再繼續騙自己、騙別人」


前總統 陳水扁先生昨日(8/14)召開記者會,試圖澄清連日壹周刊及立委對他海外洗錢的指控。阿扁有無洗錢,資金是否合法,討論者眾,並有司法另案調查,本文不再討論,我只針對他,會中說出:「良心告訴我,不能再繼續騙自己、騙別人」,十分感興趣,試著加以剖析。

一般三歲小娃即已知道:欺騙別人是不對的行為,也被教導為「騙人的人」是「壞人」 (長大後才發現沒那麼狹隘,因為有一種是「善意的謊言」)。欺騙別人是對別人說謊、不誠實、沒說實話,屬「人格」及「道德」出問題;而欺騙自己,則更嚴重,對自己說謊,是強迫自己去相信 ”不是事實” 的事實,是屬於「心理層面」及「精神狀況」出問題,不幸的是前總統 陳水扁先生,不管『人格、道德』『心理、精神』都出了問題。

要如何欺騙別人?首先你要先編一套說詞去說服對方,讓他相信你的話,一次不信,再一次,多說幾次後,對方就相信了,前題是說詞要「合乎邏輯」,再「動之以情、曉以義」,就很容易成功。

而要如何欺騙自己?似乎難多,方法與欺騙別人相同,難在如何說服自己,應說如何「麻痺」或「矇蔽」自己,平常人很難想像的,或許類似成語『利慾薰心』所表達的意涵吧!而且同時扮演騙人與被騙的角色而不自知,有時清醒有時迷糊,玄吧!











阿扁的「騙自己」所說為何?沒人知道,只能從這次「洗錢事件」找出一些蛛絲馬跡,有如以下之各種可能性:

1. 騙自己:這些錢是選舉結餘款,(其實不是)。
2. 騙自己:這些錢只是去周遊列國,還是會回來的,(其實不是)。
3. 騙自己:這些錢都是太太在處理,自己並不知情,(其實不是)。
4. 騙自己:這些錢是要預留卸任總統後公共之用,(還沒動用,不知是否事實)。
5. 騙自己:所作所為都是法律許可的,(待司法調查才知)。
6. 騙自己:吳淑珍不是他太太,(是他太太)。
7. 騙自己:不認識吳淑珍,(其實認識的)。
8. 騙自己:其他政治人物也是這樣作,(與本案無關)。
9. 騙自己:自己不懂法律,(其實他自己是大律師)。
10. 騙自己:他自己就是法律,(不是欺騙,是自大)。
11. 騙自己:還在當總統,(其實已卸任)。
12. 騙自己:“良心告訴我,……” ,(良心沒告訴他,是東窗事發)。
13. 騙自己:自己一直不是「中華民國總統」,(政治認同問題,騙與不騙都對)。
…………等等等!!

還有太多種可能性,請大家繼續組合,我想沈富雄先生一定有更多的看法。
我認為他騙自己最嚴重的一項就是第13項,八年來他一直騙自己不是總統,而只是在『扮演』總統,天阿!!事實上,他居然真的當了我們國家八年的總統!!
照片來源:聯合報、蘋果日報

2008年8月13日 星期三

再賀!! 盧映錡 女子舉重勇奪銅牌

北京奧運中華舉重代表隊,十二日又傳來捷報!繼開幕後首日由女將陳葦綾摘銅後,女子63公斤級的盧映錡,再以抓舉104公斤、挺舉127公斤、總和231公斤的成績拿下第二面銅牌。這也是中華奧運代表隊目前所獲得的第二面獎牌。





這一級的金牌是北韓的朴賢淑,總和成績241公斤(抓舉106公斤、挺舉135公斤)、銀牌哈薩克的涅克拉索娃,總和成績240公斤(抓舉110公斤、挺舉130公斤)。
資料來源:中時、蘋果、Hinet、北京2008年第29屆奧運會官方網站

2008年8月12日 星期二

賀!! 陳葦綾 2008北京奧運 舉重摘銅

中華台北奧運代表隊女子舉重選手廿六歲的陳葦綾,於北京奧運九日首日賽事在女子舉重第一級(48公斤以下)以抓舉84公斤、挺舉112公斤、總和196公斤與南韓選手林瓊花相同,但陳葦綾體重輕了0.51公斤,奮勇拿下銅牌。











金牌是中國的陳燮霞,總和212公斤,(抓舉95公斤,挺舉117公斤)、雙破奧運紀錄;銀牌是土耳其的厄茲坎,總和199公斤,(抓舉88公斤,挺舉111公斤)。












26歲的陳葦綾是國內舉重、健力「雙棲」國手,4年前雅典奧運,她以170公斤獲得第11名,2005年德國世界運動會,陳葦綾改參加女子健力,也獲得銅牌。 陳葦綾過去最佳成績為181公斤,但她中國籍教練張嘉民指導下,成績大幅提升,最佳成績達到196公斤,今天堪稱完美演出。










資料來源:中時、聯合、自由、蘋果、中央社、北京2008年第29屆奧運會官方網站

2008年7月18日 星期五

Hero! Hideo Nomo! 野茂英雄

野茂英雄兩場無安打比賽片段



球巨投自東瀛, 轉戰聯盟業豐


姿煥發龍捲風, 揚名立萬他稱

看完野茂的投球英姿,有感而發,作首七言絕句歌頌他!

影片來源:www.im.tv/vlog/

野茂英雄的基本資料、經歷、年表等連結:台灣棒球維基館

http://twbsball.dils.tku.edu.tw/wiki/index.php/%E9%87%8E%E8%8C%82%E8%8B%B1%E9%9B%84

再見了,野茂英雄! さようなら,HIDEO NOMO!

日本人挑戰美國大聯盟的先驅者野茂英雄,靜靜脫下球衣,向18年的美日職棒生涯告別。
昨天中午,野茂自組的日本社會人球隊的監督清水信英,接到野茂從美國打來的電話,告知這個令許多球迷心碎的消息,「我決定退休了。」
今年球季野茂披皇家戰袍,踏上時隔1000天的大聯盟投手丘;然而過去動輒時速150公里的速球只剩130公里左右,主投3場比賽防禦率18.69,之後被皇家釋出。
野茂昨天說:「我已經投不出能供球迷欣賞的水準比賽。」「顯然,很多球團也這麼認為。」4月20日被解雇,野茂留在美國等機會沒下文。
回日本職棒的路子也不通,母隊與他有「任意引退」的心結,其他球隊對野茂的身手有疑慮。
1990年野茂以第一指名加入近鐵,獲選年度最佳球員;1995年效力道奇,是史上第4個在美聯、國聯球隊都投出無安打比賽的投手,分別是1996年在國聯道奇隊、2001年在美聯紅襪隊;大聯盟生涯123勝109敗、美日職棒合計201勝。
39歲的「龍捲風」潰散了,應該說,功成身退;野茂旋風為日本球員敲開赴美大門,之後有水手隊鈴木一朗、洋基隊松井秀喜等球員,為美國職棒帶來一番氣象。
【轉載自2008.07.18 聯合報╱記者雷光涵/綜合日本外電報導】


另則: 有「龍捲風」之稱,現年三十九歲的日本巨投野茂英雄十七日透過經紀人宣布引退,與自己十八年的職棒生涯揮別,野茂共計在美日職棒生涯以201勝,155敗與自責分率 3.84 的成績引退,雖然引退的消息令許多球迷心碎,但野茂的成功表現令人值得給予掌聲。圖為野茂於今年四月效力於皇家投球的情景。

(美聯社/中時電子報)

2008年7月14日 星期一

未來之星小聯盟明星賽 林哲瑄全壘打獲選MVP

林哲瑄在未來之星明星賽(Futures Game)以替補的身份在七局上出賽,在他踏上洋基球場(Yankee Stadium)的初打席首球,就一棒轟出左外野全壘打大牆靠近標竿之處,形成一支兩分打點全壘打。這支全壘打加上他在九局上的一支左外野方向安打,讓他在這場比賽以兩個打席都安打,其中包括一支兩分全壘打的成績,獲選為未來之星明星賽的MVP。

在這場未來之星明星賽中,林哲瑄並非先發球員,他在六局下替補馬丁尼茲(Fernando Martinez)防守中外野,七局上兩出局一壘有人時首次站上洋基球場打擊。面對投手馬修斯(Ryan Mattheus)的投球,第一球就將球速達94英哩的速球直接打出左外野全壘打牆,形成一支兩分打點的全壘打,讓世界隊以3:0領先美國隊。
林哲瑄目前的外型與年初的八搶三資格賽有很大的不同,全身黝黑的他彷彿是來自中南美洲的選手,但豪快的揮棒方式則沒有多大的改變。林哲瑄不僅所穿的世界隊球衣左胸口繡著中華民國國旗,據說他的球棒也同樣印有中華民國國旗的圖樣,這支球棒是由林哲瑄的經紀人特別從台灣帶到紐約給他的。


去年未來之星明星賽胡金龍以兩打席兩安打,兩分打點、一次盜壘的成績,獲得單場最有價值球員(MVP),今年林哲瑄也獲得這個獎項,是台灣球員連續第二年獲得此獎。去年以四十萬美金和波士頓紅襪隊簽約的林哲瑄,今年才剛升上1A就獲推薦參選未來之星明星賽,並且當選最有價值球員,目前只有19歲的他未來前途備受看好。
今天中華隊參與北京奧運棒球賽的24人名單即將出爐,林哲瑄本季的優異表現幾乎篤定入選這份最終名單,下一次球迷們再看到林哲瑄,將是在北京的五顆松棒球場上。打擊、守備、跑壘俱優的他,相信會以中華隊攻擊發動機的角色,幫助中華隊在末代奧運棒球賽取得佳績。 【轉載2008/7/14 聯合新聞網--特約作家陳穎】
影片、照片來源: MLB.com
相關新聞 :
(1)林哲瑄的表現並未獲得紐約球迷歡心,還在球賽完畢林哲瑄在投手丘接受訪問時報以噓聲,原因無他,只因 林哲瑄是洋基世仇波士頓紅襪隊的球員。(中時電子報)
(2)林哲瑄賽後透過翻譯表示,這是我這一輩子和棒球生涯最棒的回憶之一。
不過現場洋基球迷的想法可不一樣,他們可能覺得戴著紅襪球帽的林哲瑄是未來他們的敵人之一,林哲瑄也很清楚,他說如果我上了大聯盟,他們就不會喜歡我了。( 丁泰祥/ I'm Major--http://mlb.im.tv/NewsContent.asp?Newsid=5458)
(3)林哲瑄是繼陳金鋒(道奇1999、2000年)、王建民及曹錦輝(洋基、洛磯2003)、陳鏞基(水手2006)、胡金龍(道奇2006、2007)之後,第6位參與未來之星的台灣球員。
值得一提的是,林哲瑄征戰小聯盟還沒打完一個完整球季就入選,他的5位台灣前輩有4人已有大聯盟資歷,而胡金龍還是去年未來之星對抗賽的「最有價值球員」。(中時電子報)

2008年6月19日 星期四

其實不能全怪許世楷,而要瞭解日本人的民族性

這幾天台日雙方,為了台籍海釣船「聯合號」,於2008年6月10日凌晨2點左右,在釣魚台海域被日本巡邏艦(巡視船)撞沉,而吵得沸沸揚揚之際,焦點隨之轉至駐日代表許世楷身上,他被我政府召回述職,在外交上算是嚴重事件。國內罵他之聲不絕於耳,許多立委批評他對日交涉不力、態度軟弱不夠積極,並抨擊他是「台奸」,罵他的是<藍營立委>;另一方挺他、護他的當然是<綠營立委>。
由於許世楷在第一時間,未堅決主張台灣對釣魚島的立場,引起各方不同解讀,日本媒體甚至拿來大作文章,指許世楷能理解日本主張擁有釣魚島的主權;最後駐日代表被迫發出新聞稿澄清,強調“釣魚島為中華民國的領土,台灣漁民與沖繩漁民都在釣魚島捕魚,這個問題應該談判”的聲明。












因這位被喻為”台獨大將” 的許世楷本身所屬之政治立場,引發起批評者與擁護者間的爭議。這在台灣社會早已不足為奇,評論一件事,不論是非對錯,只論立場或顏色,所以藍、綠各應先打50大板。

我認為探討這一事件,要 -- 辨其『人』、究其『性』、聞其『史』、熟其『儀』,也就是說整個事件要從這四個方向深入探討:

一、辨其『人』:對象是誰??是「日本人」!
1.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2. 日本人侵略成性,昔日侵華,引發第二次世界大戰,今日以經濟侵略各國。(教科書上說的)
3. 統治過台灣,對台灣人有「主人」心態之「優越感」。
4. 所以此次小撞一下你的船,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二、究其『性』:日本人的「民族性」為何?
1. 日本人不習慣道歉的,與歐美人士把「Sorry」、「Pardon」、「Excuse me」一天到晚掛嘴邊是不同的。
2. 日本「武士道精神」就是不怕死,負責任,寧可「切腹」絕不道歉。
3. 此次用「遺憾」二字就已經有辱「武士道精神」。

三、聞其『史』:鑑往之來」,歷史告訴我們些甚麼?
1. 日本人對「侵華史實」道歉過嗎?
2. 日本人對引發「第二次世界大戰」道歉過嗎?
3. 日本人對「南京大屠殺」道歉過嗎?
4. 日本人對「慰安婦事件」道歉過嗎?
5. 此次針對小小撞船事件鞠躬道歉,已經改寫歷史了。

四、熟其『儀』:外交禮儀與手腕之運用。
1. 駐外使節,有如在別人家作客,豈可隨意抗議、撒野。
2. 一般駐外代表扮溫和「白臉」,本國政府扮強勢「黑臉」,各國皆然,沒聽過有那個國家派個『打架雞』去「敦睦外交」。
3. 駐外人員身在「異邦」,能太「兇」嗎?人身安全最重要,「禮儀」也要顧。
4. 許代表當天即奔走拜會日方相關人士,以營救船長為第一要務,應算處理得宜。

所以這次事件,硬要怪許世楷,是較說不通的,而要從客觀的去瞭解日本人的民族性,進一步觀察事件的演變才是。







註:(1)本篇文章只論許代表之責任問題,不論主權或是非對錯 。
(2)本篇文章無關政治、超越藍綠、更無種族歧視,願世界大同。

2008年4月28日 星期一

王建民 9K 記錄 (NYY 1 vs. CLE 0 -4/27/08 )

51
2008.4.27
1:0 勝印地安人
7局 失/責 0/0

9次三振

ERA:3.23

影片來源: MLB.com

2008年4月24日 星期四

王建民 50 勝全記錄

50
2008.4.23
9:5勝白襪
6局 失/責3/3













註:1. 以上時間為台灣時間
2.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