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4日 星期四

王建民 50 勝全記錄

50
2008.4.23
9:5勝白襪
6局 失/責3/3













註:1. 以上時間為台灣時間
2.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聯合報

2008年3月26日 星期三

轉載『如果周美青當選總統 』

Posted on 2008-03-26 吳鄭重 中時電子報
胡瑞麒 攝

  馬英九當選總統之後,第一個面臨的難題就是妻子周美青究竟該不該(或願不願意)辭去兆豐銀行法務處處長的專職工作,專心做中華民國的「總統夫人」?透過媒體的報導,這件事情立刻成為社會大眾關注的焦點,也是電視政論節目探討的主題。一些政論節目的名嘴,而且不分男女,以國家需要、利益迴避和人身安全等理由,主張「馬嫂」應該「顧全大局」,專心作好一個「稱職」的總統夫人。我有不同的看法。

在經歷兩天搭公車
上班,隨扈貼身保護、記者窮追和民眾圍觀的考驗之後,周美青透過馬蕭的發言人表示,將繼續工作,但不再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我認為周美青的作為和決定,不僅為將來的第一家庭樹立良好的典範,也是最好的社會教育。反而是那些思想落伍,滿腦子父權沙文主義的政論名嘴,該好好反省,了解一下世界的性別潮流。不要老拿以前跑新聞耳濡目染的那些封建的官場文化,當作政治評論的依據。
為什麼我們應該支持周美青先做她自己,再做
馬英九妻子,然後才做因為馬英九當選總統,而後落在她身上的總統夫人呢?

首先,總統夫人不是法定的公職,也沒有明確的權力義務
關係。因此,台灣作為一個民主法治的社會,沒有人可以強迫周美青做她不想做的事情,除非她自己願意。試問,如果是周美青當選總統,社會大眾會要求「周夫」馬英九辭去工作,當一個專職的「總統先生」嗎?真是如此,反而會有人會笑他是「小歪歪」或是「種馬」。

沒有結婚的呂副總統,在外交禮儀上不也表現得非常稱職嗎?而且,如果總統適用,
行政院長、部長、市長等各級行政主管的太太(或先生),是不是也該通通辭掉自己的工作呢?說穿了,這就是從「分離領域」延伸而來的性別迷失: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分工和家庭主婦的女性本分。這種性別的刻板印象,正是進步的文明社會應該唾棄的性別壓迫。

其次,談到利益迴避的問題,關鍵不在總統夫人有沒有自己的事業,而是她有沒有利用親人的職權圖謀
個人的私利。陳水扁總統夫人吳淑珍就是最好的例子。她以總統夫人的身分到處「喬事情」,也「幸好」只是收受禮物和一些財團的私人利益,否則她真的關心起像是金融制度或是國防軍購等「國家大事」的時候,後果才不堪設想。所以,也許沒有專職的總統夫人,反而是一件好事。

至於以前以官夫人領軍的慈善事業,就交給
專業的NGO組織。如果她們真的有心要做善事,就到慈濟做義工吧!這樣也可以消除官太太俱樂部的官場陋習,斬斷逢迎拍馬的宮廷文化

第三,我們當然關心總統及其家人的人身
安全。問題是,只有封建社會和極權國家才需要靠大批的維安人員來保障元首及其家人的安全(及尊嚴)。台灣已經是一個成熟的民主社會,相信這種過渡階段以及過度阻隔的維安做法會逐步修正,也正好利用這個機會,向世界證明我們是一個民主開放的自由社會。在歐洲,總理和部會首長搭捷運或騎腳踏車上班,是稀鬆平常的事情。什麼時候台灣的社會才能夠發展到那樣的階段?

最後,我要為周美青作為一個現代女性的堅持,和因為體諒隨扈及社會大眾所作的妥協,歡呼喝采;也要為
馬英九作為周美青丈夫所給予的尊重和支持,鼓掌叫好。如果我們的社會能夠「更娘一點」,這個社會將會更和諧、更美好。甚至會是繼經濟和民主之外,另一項新的台灣奇蹟。

(作者為台灣師範
大學地理學系助理教授)











洪聖飛 攝
林秀明 攝
如果周美青當選總統 之原文連結

轉載『英前首相妻 兼職第一夫人』

Posted on 中國時報 2008.03.24 閻紀宇/綜合報導










民主國家第一夫人雖然有位無權,但一言一行舉國觀瞻。大部分第一夫人都是「專職」,不過也偶有例外,第一夫人繼續耕耘自己的事業。

  最著名的例子就是英國前任首相布萊爾的夫人雪莉,她在事業上甚至不冠夫姓,而是以雪莉.布斯(Cherie Booth)之名行世。雪莉以優異成績畢業於倫敦政經學院,主修
法律,二十二歲考上出庭律師並認識布萊爾,四十三歲晉升為皇家大律師

  布萊爾從一九九七年五月擔任首相,二○○七年六月卸任。在這十年間,雪莉成為英國歷來最活躍的第一夫人。她一九九九年到二○○六年出任利物浦約翰摩爾斯
大學(LJMU)校長,至今保有名譽校長榮銜。她也繼續從事律師工作,二○○○年和朋友創立「Matrix Chambers」法律事務所,專精勞資關係、歧視與公法,多次代表客戶出庭,甚至與英政府對壘。

  不過雪莉的法律事業也不時引發爭議,二○○四年她代表一位孟加拉裔的女
學生爭取在學校穿著穆斯林傳統服飾的權利,後來外界得知貝甘的兄弟是一個高度爭議性組織「解放黨」的成員,雪莉也因此受到批評。

  二○○五年,雪莉代表一對在塞浦路斯定居的英國夫妻歐蘭,他們在未經國際的「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國」(北塞)境內興建別墅,原地主在三十年前逃往南部的「塞浦路斯共和國」(南塞),後來對歐蘭夫妻提起訴訟。本案觸及極為敏感的塞浦路斯分裂問題,南塞總統帕帕佐普洛斯公開批評雪莉的作法「形同挑釁」。

  布萊爾卸下公職之後,年方五十三歲的雪莉將有更大的
發展空間,去年十一月,她受訪時提到下個事業目標:高等法院法官。




Pictures from:
英前首相妻 兼職第一夫人 之原文連結

2008年3月25日 星期二

回應-天聲禧語 -「請瞭解金美齡的心情」

中時(陳麒全攝)

◆ 雖然我不同意她的說法,但不代表我有資格或立場去批評:她是錯的,應給予尊重。
◆ 因為台灣至少有500多萬人與她想法一樣,只是沒說出來而已。
◆ 7658724 vs. 5445239 之省思--數字少的一方,不代表是錯的;多的也不一定對。
◆ 以上數字屬於思想、信仰及好惡等之統計,不應與對錯劃上等號。
◆ 任何一方都沒有資格或立場去說對方的對錯,應回歸歷史。
◆ 「對錯」是來評斷是非道德與真理;思想、信仰與政治理念等應從邏輯方面思考。
◆ 往後的課題,大家應多給予彼此尊重與包容,少謾罵與攻擊,多理性討論,更不要「排除異己」。
◆ 台灣有一點很好,就是各派宗教互相並存與發展,民眾對宗教信仰的態度也互相尊重包容,把對政治的態度同理看待,不是很好嗎?

請瞭解金美齡的心情 之原文連結

轉載『FAQ:周美青上班 為何干我們的事?』

Posted on 2008-03-25 10:57 黃哲斌-中時電子報
準總統夫人周美青(左二)24日恢復工作,
但身邊多了3位隨扈貼身保護陪同她排隊搭公車上班。
(中國時報-高政全攝)


「周美青搭公車上班」,連日成為電視台報導的場景,連帶「第一夫人是否該辭去兆豐金控的工作」、「是否該搭公車上下班」,成為媒體討論的焦點,事實上,這絕非個人領域選擇權力的問題,而是值得討論的公共議題,相關爭議點整理如下:

周美青(左)上了公車,不同的是

身旁多了兩位女性隨扈,以及一大群記者。

聯合報記者林秀明/攝影


一、周美青應該辭去兆豐金控法務主管一職嗎?
答:是,應該,而且越快越好。

二、憑什麼要她辭職,法律有規定嗎?
答:沒有直接明文規定。但根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五條:「本法所稱利益衝突,指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得因其作為或不作為,直接或間接使本人或其關係人獲取利益者。」這裡的「公職人員」包括馬英九,「關係人」包括周美青(詳見第二、三條)。
大白話就是,未來政府對於兆豐金控的任何管制或開放,都將受此一法條約束,兆豐金無論是得益或受害,都將被放大檢視,甚至有觸法之虞,這對周美青、馬英九、兆豐金都不公平。

三、周美青的現職,會有利益衝突的疑慮嗎?
答:會,可以參考中時部落格范立達的意見;除此,她既是公司的法務主管,一定會經手負責許多公司法律談判事宜,例如兆豐金之前合併中國國際商銀及交銀,一度曾考慮合併台企銀,站她的職場倫理,她必須爭取企業的最大利益,但兆豐金的最大利益,卻不見得是金融市場或公共領域的最大利益,這是會有衝突的。
又例如,兆豐金是高鐵聯貸案的主辦銀行,選前才爆出高鐵擬要求降息的爭議(請參考三月二十二日的新聞),意即有太多可能事關公共利益的事務,會通過周美青的批核,第一夫人的頭銜會增加其中的複雜性及爭議性。

四、所以說,周美青只能在家裡陪馬小九嗎?
答:當然不是,她如果開早餐店、便利商店,或像陳幸妤一樣當牙醫,相對不會有利益衝突的疑慮;除此,她可以擔任公益團體、婦運組織的義務法律顧問,但僅止於諮詢建議或公益代言。

五、難道我們不能信任馬英九或周美青,他們看起來是好人呀?
答:我們當然可以信任他們,但站在法律精神、社會觀感、政治效應上,我們更應該樹立一個良好的高標準。就像第一夫人能不能買賣股票,也屬於個人自由,於法並無強制規定,雖未觸法,但就是「不宜」;事後檢證確會造成流弊,但我們不該每次都等到「出問題」,才期許約束政治人物及家屬。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當馬英九要求曾永權「換掉大車」,主因是什麼?節約用油?減少排碳量?都是,但更大原因是「政治人物應有的帶頭示範」;如果周美青無法率先、主動利益迴避,未來馬英九如何約束黨內那些汲汲營營的同志?

六、周美青也不該搭公車上班嗎?為什麼?
答:「馬英九的太太」搭公車上班是率真平實,「第一夫人周美青」搭公車上班就是擾民、增加維安困擾(即使她只是準第一夫人),她的先生即將成為中華民國最有權力的人,她的安危已經不是馬家的私事,而是事關國家安全的頭等大事。
從維安的角度來說,「公車」是最糟的通勤工具,比自行車還糟,因為路線固定、上下車地點固定、發車時間接近固定,最容易被有心肇事者鎖定;而且一旦出事,掩蔽物最少(幾乎只有特勤人員的肉身),同時最容易殃及無辜(其他公車乘客)。

七、台灣這麼不安全嗎?我們為何不能有一個平民作風的第一夫人?
答:此時此刻,我們就正靠著「台灣人的善良」,來保護這位準第一夫人;但是,如果連你我偶爾都擔心「小孩會不會哪天被綁架」,就不該高估台灣的治安水準,不該輕忽元首夫人的人身安全。更何況,我們是個外有強鄰、內有紛歧的小島,而她的先生即將是中華民國最有權力的人,周美青的個人安危,絕對是事關國家安全的大件事。
能有個平民作風的第一夫人,當然是件好事,但前提是不危害國家利益,她現在的作法,已經增加維安人員的困擾及負擔,更有立即潛在的風險,反而讓美事變成壞事。

八、這樣說來,不是對周美青很不公平嗎?這是不是男性沙文主義作祟?
答:是的,對於周美青這樣向來幹練獨立的職業婦女來說,確實很不公平;但是,她一旦成為總統夫人,勢必要犧牲某些自由,其中有公共利益的部分,有個人安全的部分,有消極意義的部分,也有積極意義的部分,例如她可以思考,除了企業法務主管,她能夠更積極扮演什麼角色,既能實現自我,又能協助先生。
不,這與性別無關,如果是周美青當選總統,馬英九也不該在有利益衝突的私人企業任職。就像希拉蕊如果當選美國總統,我相信柯林頓絕不會在財政部管轄的企業機構工作。

多了總統夫人新身分,周美青還是一早搭公車上班,

途中並在便利商店儲值悠遊卡。

聯合報記者林秀明/攝影


原文:http://editor.chinatimes.com/hjb/archive/2008/03/25/166.html

2008年2月4日 星期一

Happy Birthday! Dear Mother!

Happy Birthday! Dear Mother!

2008年1月24日 星期四

回應『噴射年代---鉑鎂鑼のブログ 』之“九十年前的臺灣總督府新廳舍 ”


這幾年有機會二度參與總統府之修復設計工作,因此有些資料可補充供各位先進參考。

建築設計過程
總督府廳舍之興建,共舉辦兩次公開競圖的設計比賽。西元一九0六年(明治三十九年)舉辦第一次競圖比賽,評審委員團由總督府土木局聘請日本的辰野金吾、中村遠太郎、塚本靖、伊東忠太、妻木賴黃及總督府營繕課課長長野村一郎來擔任。西元一九0七年(明治四十年)時舉辦第二次競圖比賽,並加請鐵道部金井技師參加鋼骨結構之評審,限定參賽者資格為日本帝國領土內的建築家。

在第一次公開競圖時僅要求提供平面圖及立面圖,應徵的作品計有五十多件。經過評審淘汰晉入初選者共有七名,依序為:鈴木吉兵街、長野宇平治、井岡安、森山松之助、松井清足、櫻井小大郎、福井房一,每位各得獎金壹仟元。西元一九一0年(明治四十三年),從入選七件作品中進行複選,然而複選條件比較嚴格,還需附加部分施工詳圖和造價預算表二項,複選作品中選者為長野宇平治的傑作。該案之設計塵埃落定後,由森山松之助送往日本國首都東京修改,於西元一九一二年(明治四十五年)六月一日正式開工,由台灣總督府營繕課監督建造,工匠均由日本請來。總督府廳舍原預定工程費為日幣壹佰伍拾萬圓,但森山松之助建議此棟建築物應建設為容納一千人使用的辦公室為原則,所以工程預算費似嫌不足,故增加工程預算費為日幣貳佰萬圓。









西元一九一五年(大正四年)六月二十五日結構體完成,舉行上樑儀式;(大正八年)西元一九一九年三月工程全部完成,由於施工期間曾遇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大正三年),物價略有提升,因此總工程費實際增加為日幣貳佰捌拾萬圓。 總督府高度與底部長度的比例是1:2,與埃及金字塔的比例相同,為一穩重之比例

建築特色
總督府整棟建築物的主體平面呈「日」字形,為五層樓建築物,正面面寬約一百二十公尺、側邊面寬約六十公尺,立面充滿文藝復興時期特色之建築語彙,包括柱列、山牆、圓拱窗、牛眼窗、托架、羅馬柱、腹柱等;中央塔高約六十公尺達十一層高,關係比例呈現接近金字塔形;中央高塔及主體均為鋼筋混凝土構造,外牆貼紅色面磚及灰泥搭配精緻簡潔雕飾,充分塑造出典雅莊嚴的氣勢。但總督府落成後,一致評鑑認為大廳過大,樓梯佔了大部份的面積,以及東西雙面走廊面積浪費等問題。






















二次大戰總督府因美軍轟炸而受損情形


在整體造型上可說是日治時期受英格蘭磚造建築影響最深的建築,也是辰野金吾風格的代表作之一。此棟建築物佔有整個街廓,空間型態為一橫向,端部為略突出的日字型,圍成兩個中庭(註:現南庭為國徽圖案、北庭為國花梅花圖案)。原總督府內部設有腳踏車停車棚、另正大門左邊為驛馬站。原總督府正大門中央塔前有二個角樓建築設計為左右兩個半圓形屋頂,正大門停車廳之屋頂原設計為斜面屋頂;後因美軍軍機轟炸建築物受損,在重新修建後設計成為現今總統府之中央塔斜四垂形角樓,另停車廳之屋頂亦修改為平屋頂。
資料及照片來源:重耀建築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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